资不抵债的公司有三种正式方案。在小企业重组中,董事保留控制权,并向债权人提出还款计划,但公司负债总额须在100万澳元以内。在自愿管理中,管理人全面接管公司,债权人在约一个月内决定结果。在清算中,公司停止营业,资产被出售,公司最终注销。选择哪一种,通常取决于业务是否仍具可行性,以及还剩多少时间。
| 小企业重组 | 自愿管理 | 清算 | |
| 由谁控制公司 | 董事。重组执行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,不参与日常经营 | 管理人全面接管 | 清算人接管,董事的权力终止 |
| 适用对象 | 负债总额不超过100万澳元,且公司及其董事在过去七年内未使用过重组或简易清算的公司 | 董事决议认定公司已经或可能将要资不抵债的任何公司 | 任何资不抵债的公司,也可由法院下令 |
| 时长 | 20个营业日内提出计划,可延长一次,最多10个营业日;随后债权人有15个营业日表决 |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8个营业日内召开;第二次在25个营业日内(圣诞节或复活节前后为30个营业日) | 持续至资产变现并分配完毕。公司在清算人提交最终报告三个月后注销 |
| 业务能否继续经营 | 可以,这正是该方案的目的 | 通常可以,管理人会在此期间评估业务 | 很少,通常只为将业务作为持续经营企业出售 |
| 如何结束 | 债权人通过计划并依其受偿,或否决计划,重组随之终止 | 债权人表决:将公司交还董事、通过公司安排契约(DOCA),或将公司清盘 | 公司清盘并注销 |
重组制度是为规模较小的公司设计的。董事继续经营业务,由重组执行人协助向债权人提出计划,通常是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约定金额。债权人有15个营业日递交表决书;参与表决的受影响债权人中,只要按债权金额计算的多数支持,计划即告通过。
前提是公司符合条件。重组开始之日,负债总额须不超过100万澳元,已到期的员工权益须已支付,税务申报须保持最新。此外,公司及其董事在此前七年内均不得使用过重组程序。
自愿管理适合规模较大或结构较复杂的公司,也适合需要迅速将控制权移交给独立第三方的情形。管理人全面接管并展开调查,债权人在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结果:将公司交还董事、通过公司安排契约,或将其清盘。
若债权人通过契约,公司须在该次会议后15个营业日内签署,否则将自动进入清算。
当业务已不再具备可行性时,清算就是正确的答案。清算人变现资产、调查事情经过、向ASIC报告,并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向债权人付款:先是清算费用,其次是员工工资和养老金,再次是休假权益,然后是裁员补偿金,最后才是无担保债权人。每一顺位须全额受偿后,下一顺位才能获得分配。
清算可以是自愿的,即由股东决议将公司清盘;也可以由法院应债权人申请下令。董事、股东和ASIC同样可以提出申请。
无论选择哪条路径,都须同时审视董事因个人担保和董事罚款通知而产生的个人风险。公司清盘后,这些风险并不会随之消失。
我们的注册清算人可以担任重组执行人、管理人和清算人,并会坦率地告诉您这三种方案中哪一种适合您的情况,包括在三者均不适用时如实相告。首次咨询免费且保密,我们可以用英语、普通话、粤语或韩语为您讲解。悉尼请电 (02) 8318 3699,布里斯本请电 (07) 3868 1888。
自愿管理是一个暂停期,由管理人接管,债权人通常在约一个月内决定下一步。清算则是将公司清盘:出售资产,按法定顺序向债权人付款,最后注销公司。
只有在小企业重组中可以。董事继续经营业务,由重组执行人协助向债权人提出计划。在自愿管理和清算中,均由外部专业人士接管。
重组开始之日,公司负债总额不得超过100万澳元。超过该金额的,替代方案是自愿管理。
重组有20个营业日提出计划,可延长一次、最多10个营业日,随后债权人有15个营业日表决。自愿管理中,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8个营业日内召开,第二次在25个营业日内,圣诞节或复活节前后为30个营业日。清算则持续至资产变现并分配完毕。
重组随即终止,公司恢复正常状态。债务仍须偿还,债权人可以恢复追讨行动,因此下一步应在表决之前就规划好,而不是事后再想。
可以,但时间紧迫,且须考虑法院的态度。请立即取得专业意见,不要等到开庭日。
资料来源:ASIC《小企业重组与重组计划》《自愿管理:债权人指南》《清算:债权人指南》。本页为一般性资误,并非针对贵公司情况的建议。查阅日期:2026年9月29日。
作者:Patrick Loi,董事总经理、注册清算人。Patrick 拥有超过20年的企业重组与清算经验,并创立了 Greengate Advisory。了解我们的团队。